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申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8浏览次数:104

一、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申报项目须经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方能立项。

二、立项经费须在研究人员按照预期研究目标成果公开出版、发表之后,办理结题手续,经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报销使用。

三、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剧本和研究报告)第一完成单位应写明本研究中心,并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冈师范学院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基金资助”。

四、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剧本和研究报告)须交原著五册到本中心备案存档,以便今后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