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成果管理办法

发布者: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次数:133

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成果管理办法

 

依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管理,促进学术繁荣,推进黄梅戏艺术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中心研究人员必须在聘期内积极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每年都要有项目和成果产出。

1.中心主任和骨干成员要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独立研究课题,要在核心期刊或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或撰写黄梅戏剧本一部

2.中心其他成员要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每年至少要发表一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3.中心积极为研究人员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创造条件,黄冈师范学院学报开辟黄梅戏艺术研究专栏,作为中心人员发表文章的园地。

4.由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本研究中心,并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冈师范学院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基金资助”。

 中心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中心的声誉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黄梅戏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